为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管理,近日,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发1000份安全生产告知书,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上门告知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事项。
一是依法依规使用农业机械。农机服务组织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领取牌证、年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或租用无牌无证、超出检验有效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是加强农机驾驶人安全管理。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且准驾相符的驾驶证,严禁使用或聘用无资质人员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加强驾驶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遵章守法作业。
三是开展“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认真落实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保证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