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两打一清”农机安全执法行动,树立“抓执法就是抓安全生产”的法治思维,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对秋季农机安全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通知》明确了各地的查案目标任务,把规范取证作为农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取证和证据提出新的要求。《通知》附带了《扬州市农机领域行政执法证据要求(试行)》,以实现证据之间环环相扣、相互印证为目标,对执法现场照片、影音、物证、书证以及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图、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分别明确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扬州市也成为全省首家制定农机行政执法取证标准的地区。《通知》还对利用互联网共享前置证据的做法进行了详细规定。此举将大大提高前置证据的利用率,有助于进一步拓宽案件来源,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违法行为整改责任,严禁一罚了之或以罚代改,需要补办手续、补检补审的违法行为,要求相对人依法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抄告乡镇,必要时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机具,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专项整治整到痛处、治到实处,使农机安全执法行动切实起到打违法、除隐患、促安全的本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