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五项农业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


来源/作者:重庆荣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王新莲 夏宗迅日期:2020-12-0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近日,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召开委托镇街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会议由荣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乐泽宇主持,全区21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乐泽宇支队长围绕委托镇街监管执法的5项事项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填写进行了业务培训。他指出,此次下放的五项农业执法权时间从2020年11月19日开始,至2022年11月18日结束,各镇街要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名义依法行使相关监督管理职权,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

据了解,委托镇街的执行权限为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部分行政处罚权、提请核查行政处罚权。具体内容包括对农业机械在易燃区作业无防火设施,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危险处未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的处罚;对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对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塑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对《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对《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所列其他情形的处罚,共五项农业行政执法权。

 

委托镇街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

委托镇街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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