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市试行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


来源/作者: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计涛  泰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日期:2021-01-2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靖江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靖政发〔2021〕2号)中提出,要在农机领域实行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与各级农机补贴有效融合。明确对列入灰名单的主体,暂停享受各级农机补贴,待安全隐患消除后补发;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一年内不得享受各级农机补贴。

下一步,靖江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该市实际,制定并试行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根据隐患整改情况将不守信不执行隐患整改的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及个人对应列入“灰黑名单”。为充分保障群众权益,对被列入“灰黑名单”的信息有异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可以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对情况核实的将予以退出名单。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灰黑名单”制度,能够有效打击农机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农机违法违规成本,解决以往对农机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执行的主体单位没有良好约束办法的问题。


添加人:计涛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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