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静宁县农机服务中心对仁大、新店等静宁南部乡(镇)农机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发现,乡(镇)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达100%,村委会与农机户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达97%,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机安全工作做到了早部署、早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作业调度有力。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要求,全方位提升了农机安全管理的能力。
检查组组长指出:责任制落实是加强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是提高合作社、农机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的前提,要着力构建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的农机管理组织体系,确保春季重点农机化生产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