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举措规范农机行政审批行为


来源/作者: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王丹日期:2021-04-0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今年以来,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开展“优化审批流程”、“一次办好”等活动,三项举措规范农机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首问责任制规范接待行为。明确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及接待群众的基本要求,推行一次性告知制,规范首问接待行为。二是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行为。受理群众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后,对材料齐全,符合现场办结条件的,必须当场受理、现场办结;对需要通过审核、现场勘测等工作才能办结的,必须告知服务对象承诺办理时限,在行政许可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三是开展责任追究制规范审批行为。对不按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及印制办事指南的行为、不按首问责任制要求接待群众的行为、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行为、不按限时办结规定又无正当理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违规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行为、要求服务对象承担不合理义务的行为、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等行为等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添加人:吴康秋 内容审核:朗月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