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围绕发展壮大村级农机安全监管力量,推行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制度作了有益探索,有效支持了变型拖拉机整治行动,为全区农机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
一是因势利导,建立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制度。随着我国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强农政策的深入贯彻落实,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促进了农业机械拥有量的快速增长。但是由于农机手素质参差不齐,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监管任务也更加艰巨。如果仅仅依靠区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力量,受人力、物力所限,安全监管很难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为解决好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监管空白,周村区农机管理部门顺应农机化发展新形势,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了在村级设置农机安全协管员试点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规范、完善和推广,编牢织紧镇村农机安全监管网络。
二是明确职责,建设管理好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队伍。农业机械分布在农村,服务于农业、主体是农民。首先在人员选择上,充分发扬民主并结合各村实际,优先选派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或者从村两委其他成员、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农机大户中推荐,突出选择那些具有较强的法纪意识,依法办事意识和良好的奉献服务意识的人员,所有选派出来的协管员要在区、镇两级备案。其次是明确工作职责。农机协管员要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政策法规,传播农机科技知识;配合区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示范、引进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引导本村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协助农机部门开展各类农业机械的安全检验;负责本村农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区农机监管部门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农机事故。
三是强化教育,提升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素质能力。村级农村安全协管员队伍建立后,区农机管理部门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协管员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明确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服务重点和素质要求。对选拔出来的农机协管员,重点培训我国农机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农机新品种、新技术以及管理知识、信息上报、事故处理等业务知识,使每名协管员都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农机手、农机合作社社员以及协管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引导农机协管员及时掌握新政策、新法律法规、新技术、新机具、新知识,了解农机工作最新动态等。不定期组织观看农机安全警示教育片,着力提高协管员的安全责任与安全意识。
四是注重实效,撑起乡村农机安全生产“保护伞”。今年“三夏”期间,在全区组织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各村的农机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跟踪机手、管好农机、广泛宣传、服务群众,对乡镇赶集、重要机耕路口、事故易发地等进行检查和防控,特别是农业机械麦收作业时,不间断对作业现场、作业地块进行日常巡查,劝阻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消除安全隐患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全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零事故。7月份以来,又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开展农机信息调查,指导机手学习和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近年来的财补农机实行跟进管理,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已经成为全区农机安全管理基层一线的“千里眼”、“顺风耳”,发挥了他们在宣传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员”作用,在农机推广、购机补贴中上传下达的“联络员”作用,在村级农机安全管理中前沿哨所的“战斗员”作用,成为名副其实的乡村农机安全生产“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