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第3期通报


来源/作者:江西省农机局  管理员日期:2018-09-04【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江西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第3期通报

赣农机综〔2018〕51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8月31日,全省共实施补贴资金2.55亿元(含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98.6万元),补贴各类机具2791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739台、联合收割机3098台、微耕机11149 台、旋耕机6481、插秧机553台,受益农户20986 户。

  一、设区市资金使用情况

  各设区市资金使用量从高到低排名依次为:宜春市、吉安市、上饶市、南昌市、九江市、抚州市、景德镇市、赣州市、新余市、鹰潭市、萍乡市。其中,宜春市、吉安市、上饶市资金使用量超过4千万,分别为4614.37万元、4430.32万元、4065.845万元;景德镇市、新余市、九江市、南昌市同比增长分别为20.4%、8.5%、5.1%、1.1%。

  二、县级资金使用情况

  县级资金使用量排名前10依次为:鄱阳县、乐平市、樟树市、南昌县、丰城市、高安市、新建区、进贤县、永修县、泰和县。县级资金结算比例排名前10依次为:渝水区、宜丰县、新余经济开发区、安源区、铜鼓县、横峰县、靖安县、峡江县、德安县、泰和县,其中渝水区、宜丰县、新余经济开发区、安源区使用资金结算比例为100%。县级资金使用量排名后10依次为赣州开发区、月湖区、章贡区、濂溪区、安源区、资溪县、铜鼓县、寻乌县、石城县、定南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依然存在压力,各级农机部门要多措并举,努力推进政策落实,保证全年任务顺利完成。一是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省方案要求定期向财政提交资金兑付相关资料,协调补贴资金加快兑付。二是及时掌握农机购置资金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做好全年资金使用预算,及时提出资金调度需要。三是要积极引导广大购机户使用APP系统,倡导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工作方式。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四是积极做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准备工作,根据部农机化司的批复,我省将在全省开展水果分级机补贴试点,在22个蔬菜主产县开展大棚补贴试点,请各相关县(市、区)做好承接准备工作。

  

  附件: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8.8.31.xls  

 

  2018年8月31日 

添加人:网站管理员 内容审核:网站管理员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