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计函字﹝2018﹞3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部、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范围
(一)微滴灌设备、灌溉首部、喷杆喷雾机等第一批未纳入投档范围的产品;
(二)2018年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符合投档条件的新增产品,5月15日前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的产品,纳入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单独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纳入第三批产品投档。
(三)第一批投档中审核未通过需要修改说明相关信息的产品。
二、投档要求
(一)各农机生产企业继续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20号)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投档工作。
(二)第一批投档因资料填报不准确退回的产品,请按照系统的审核意见,根据有关要求重新修订后上报。
(三)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植保机械配套柴油机动力的产品需要上传型式核准证书。没有上传的不予归档,配套汽油机动力的需要在产品参数中注明。
(四)投档产品上传的铭牌照片信息,要符合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铭牌等有关信息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7〕29号)有关规定。上传的铭牌照片中出厂编号、制造年月、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完整以及不能清晰界定铭牌为金属材质的不予归档。
(五)在第一批投档产品中,不符合我省投档范围、在全国范围内违规操作取消补贴资格等情况退回的产品,请勿再提报。否则将对涉及弄虚作假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投档截止到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产品信息修订上报以后,不再允许修改。因产品投档信息不全、不准确或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二)为了满足农户对新鉴定农机产品的需求,充分考虑生产企业农机新鉴定产品取得证书较晚的实际,我局将于7月份左右开展最后一批次投档工作。具体时间、要求请关注山东农机化信息网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531-83199612
技术服务电话:0531-8319686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