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机鉴站〔2018〕1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和《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投档产品须在《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范围内(详见附件)。
(二)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 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投档原则
(一)企业自愿申报、自主投档,对所填报档次、品目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准确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被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三)年度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四)装配低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机的产品不得申报。
三、投档时间
2018年5月8日至5月14日。
四、投档方法及要求
(一)本次采取网上自主投档方式进行,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操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 进四川省农业厅官网(http://www.scagri.gov.cn/);
2. 点击“应用系统”;
3. 点击“农机购置补贴投档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4. 注册后登陆进行自主投档。系统操作可参考《生产企业操作说明》。
(二)投档产品一旦网上提交将不允许修改,未通过的产品也不再退回投档企业修改。
(三)所有投档产品需提供以下信息:
1. 生产企业承诺书(必须从系统中下载,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再上传至系统);
2. 企业基础信息和投档产品相关配置参数;
3. 原件扫描上传产品资质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4. 原件扫描上传与资质证书对应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或续展报告或变更审查确认报告)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报告或自愿性产品认证产品检验报告(企业在归档参数所在页里用波浪线标注);
5. 产品彩色照片(前、后、侧方向各1张);
6. 省级及以上农机管理部门公布的获证产品品目(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及网址;
7. 以柴油机为动力的需提供所配柴油机型式核准证书(或公告截图加盖公章上传);
8. 国家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需原件扫描上传相应资质证书。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做好自主投档工作,企业可通过QQ交流群221922723或拨打电话028-87610683咨询。
联系人:左学中、邓晓明。
附件: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xls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