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金福
近日,福建省农业厅和福建省财政厅印发了《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全力保障粮食和全省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全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装备技术支撑。
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其中,中央补贴范围为14大类35个小类76个品目,重点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所需机具;省级补贴范围为5大类8小类10个品目,重点支持福建特色优势农业生产所需机具,其中,机库补贴实施方案由省农业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据介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笔者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机具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也可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鉴于补贴机具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补贴资金(不含累加补贴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的机具给予不超过15%的累加补贴,对全省主要农产品及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所需的机具给予不超过10%的累加补贴。当年度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完结,不再累加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自主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提出补贴申请。非本县域的购机者应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补贴申请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不足、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未及时兑现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