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2018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通知


来源/作者: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管理员日期:2018-05-1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启用2018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通知

鲁农机计函字〔2018〕3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办)、有关企业:

  2018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现予启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系统采用“先购机,后补贴”的流程,补贴额总体上采用“定额补贴”,对降低档次处理的产品,按降低后档次补贴额补贴;对补贴比例异常的机型采用“定额补贴和比例控制”。具体操作参见系统帮助。

  二、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用户名及密码将通过2017年补贴系统邮箱逐步发放,县级用户名及密码由市级农机部门发放。

  三、已归档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可以登录补贴系统,点击首页“生产企业登记”按钮进行登记。生产企业要真实、准确填写生产企业名称及企业邮箱,上传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登记成功后,登录名和密码将发送至企业登记的邮箱。生产企业须及时登录补贴系统,修改密码、认真阅读服务条款、完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分配补贴产品、准确上传补贴产品的出厂编号和铭牌照片等。未导入产品的企业无法注册。

  四、目前,系统导入的是第一批归档产品,第二批补贴产品归档工作将在近期展开,具体投档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企业获取密码后,要第一时间将补贴产品信息录入系统,保证产品售出后补贴产品信息维护完毕,确保购机户在办理补贴手续时所购机具产品信息准确完整。对因企业录入信息不及时造成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对造成大范围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或农户因供货延迟反映强烈的机具,或者发生重复录入补贴机具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况暂停该企业补贴资格。

  六、生产企业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在补贴系统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违规操作、补贴信息不实等所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已列入农业部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列入农业部违规数据库或涉嫌违规暂停补贴的产品暂不纳入补贴范围,待整改完毕,补贴资格恢复后,视情况纳入补贴范围。

  政策咨询电话:0531-83199612

  技术咨询电话:0531-8319686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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