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计函字〔2018〕28号
各市农机局(办)、有关农机企业:
按照农业部农机补贴违规行为联动机制相关要求,依照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参照河北省农机局《关于暂停部分企业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7]67号)和违规发生地做出的处理意见,我局以鲁农机计函字〔2017〕81号文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山东鲁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的LT1804型拖拉机、潍坊市鑫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XSG1854型拖拉机、河北铠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KT1804型拖拉机补贴资格。暂停期为3个月。
经山东鲁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潍坊市鑫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本企业所有在我省销售的补贴机具进行认真自查,未发现相关违规问题。依据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经研究,确定恢复山东鲁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的LT1804型拖拉机、潍坊市鑫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XSG1854型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
请相关企业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切实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