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结果(第三期)的通报


来源/作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员日期:2018-02-2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农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结果(第三期)的通报

黔农办发〔2018〕14号

各市(州)农委、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水、农机)局(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5〕70号)、《关于规范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335号)、《关于开展贵州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72号)要求,结合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部署和绩效管理要求,省农委于2017年12月份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补贴信息公开第三期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市(州)、县,均按“黔农发〔2015〕70号”、“黔农办发〔2016〕335号”文件要求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或农业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各县(市、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完整。

  (一)补贴专栏建设情况。全省共91个县(市、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含贵安新区),全部建设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县级专栏建设率为100%。

  (二)专栏规范建设情况。补贴专栏的规范性名称应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可使用简称“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补贴”。从检查结果来看,整体情况较好。

  (三)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年度补贴政策实施初期,县级应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实施方案、补贴额一栏表、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办理流程等信息。检查结果显示,各县(市、区)均将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版)、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及时公布。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各地按月公布资金使用进度及使用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后,各县规范公开补贴受益对象信息及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全省各地全年补贴信息公开情况整体比较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栏建设不规范。全省88个县(市、区)补贴专栏名称规范,3个县(区)专栏名称不规范:六盘水市钟山区为涉农补贴、长顺县为三农服务、黄平县为农机信息。

  (二)信息质量待提高。石阡、册亨、平塘、独山、丹寨、龙里等县未严格执行“黔农发〔2015〕70号”、“黔农办发〔2016〕335号”文件规定,发布公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对象信息表、月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表时,所公示信息内容涉及购机补贴受益对象隐私信息;丹寨县公示2017年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对象信息表时未按标准格式规范公布;石阡县公开的补贴信息无法确定其发布时间。

  (三)信息公开频率不足。石阡、凯里、黄平等县(市)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频率低,不符合一月一次公布的最低要求;部分县(区)存在补贴信息更新不及时或者突击公布信息的现象。

  三、结果应用

  通过本次全面检查,织金、镇宁、水城、三穗、兴义、开阳、榕江、思南、天柱、沿河等县(市)的补贴专栏信息建设规范、公示信息内容及时、全面,予以表扬,其余各县要多学习借鉴。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全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的重要依据。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公开实施、廉洁实施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补贴专栏展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小康。

  附件:贵州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信息公开情况(第三期).xls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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