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函〔2018〕45号
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通知。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行内部控制管理,是指通过合理界定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制定和实施风险防控应对措施,对本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保障补贴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和高效运行。内部控制制度覆盖补贴工作全部范围,覆盖补贴工作全部岗位及人员,贯穿补贴工作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贯穿补贴工作岗位管理、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全环节,主要包括: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补贴资金分配建议、举报投诉处理、延伸绩效管理等5项工作。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
(一)实施主体
厅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二)工作流程
1. 收集汇总。补贴工作组通过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途径,收集汇总我省农业生产需要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 提出建议。补贴工作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研究提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建议稿)》。
3. 专家评审。补贴工作组组织专家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建议稿)》进行评审论证,形成《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专家评审稿)》。
4. 处室研究。厅农机化处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专家评审稿)》进行研究,形成《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征求意见稿)》。
5. 征求意见。厅农机化处对外征求《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形成《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送审稿)》。
6. 确定公告。《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送审稿)》经厅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告《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三)主要风险与防控措施
主要风险有:基础数据、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准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我省农业生产需要不符、与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等问题。主要防控措施如下:
1. 坚持民主决策。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过程中重要事项,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2. 坚持专家审议。组织专家组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评审论证。
3. 强化因素分析。综合考虑往年补贴情况、农业生产实际、其它省份补贴情况、专家评审论证情况等研究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4. 广泛征求意见。事前向基层农机部门等征求意见建议;事中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5. 落实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二、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
(一)实施主体
厅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二)工作流程
1. 收集汇总。补贴工作组通过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途径,收集汇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的意见建议。
2. 提出建议。补贴工作组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往年补贴情况、我省农业生产需要等,研究提出《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建议稿)》。
3. 专家评审。补贴工作组组织专家对《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建议稿)》进行评审论证,形成《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专家评审稿)》。
4. 处室研究。厅农机化处对《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专家评审稿)》进行研究,形成《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征求意见稿)》。
5. 征求意见。厅农机化处对外征求《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形成《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送审稿)》。
6. 确定公告。《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送审稿)》经厅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告《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
(三)主要风险及防控措施
主要风险有:基础数据、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准确,测算方法不够科学,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与我省农业生产需要不符、与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等问题。主要防控措施如下:
1. 坚持民主决策。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过程中重要事项,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2. 坚持专家审议。组织专家组对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进行评审论证。
3. 强化因素分析。综合考虑往年补贴情况、农业生产实际、其它省份补贴情况、专家评审论证情况等研究确定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
4. 广泛征求意见。事前向基层农机部门等征求意见建议;事中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5. 落实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三、补贴资金分配建议
(一)实施主体
厅农机化处
(二)工作流程
1. 收集汇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收集汇总各设区市上报的补贴资金需求。
2. 提出建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综合考虑各地资金需求、往年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转情况、农业产业情况等,研究提出《补贴资金分配(建议稿)》。
3. 处室研究。《补贴资金分配(建议稿)》经厅农机化处研究后,形成《补贴资金分配(送审稿)》,报分管厅领导审核。
4. 研究审定。《补贴资金分配(送审稿)》由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并与省财政厅协商一致,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联合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三)主要风险及防控措施
主要风险有:基础数据、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准确,测算方法不够科学,出现少分配或多分配资金的问题。主要防控措施如下:
1. 坚持民主决策。补贴资金分配过程中重要事项,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2. 强化因素分析。综合考虑各地资金需求、往年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农业产业情况等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
3. 加强部门沟通。在资金分配过程中,积极与厅计财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基层农机部门沟通联系。
四、举报投诉处理
(一)实施主体
厅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二)工作流程
1. 受理登记。补贴工作组受理登记举报投诉事项。
2.初步研究。补贴工作组对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初步研究,对提供不实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且无具体线索的,不予处理;涉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方面的,由厅农机化处牵头负责处理;涉及市、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方面的,由厅农机化处牵头负责处理或转交市、县相关部门处理;涉及补贴产品质量方面的,由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处理;涉及补贴产品牌证管理方面的,由省农机监理所处理;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按规定移交有关线索。
3. 调查核实。补贴工作组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涉及的产品或企业先行采取技术封闭等防范处理措施。
4. 事先告知。补贴工作组告知相关人员其违规情节和拟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听取意见。
5. 研究处理。厅农机化处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研究处理意见。涉及重大问题的,召开厅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6. 通报决定。以厅文印发处理决定,对外通报处理情况,及时回复举报投诉人。
(三)主要风险及防控措施
主要风险有:收受企业好处或不作为,对反映问题的投诉举报未组织调查,对已查实的违规问题未按规定组织处理,处理决定落实难度大等问题。主要防控措施如下:
1. 依法依规查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按程序开展查处工作。
2. 坚持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举报投诉处理过程中重要事项。
3. 加强部门沟通。在举报投诉处理过程中,积极与厅政法处等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
4. 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按规定受理举报投诉。
5.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对外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五、延伸绩效管理
(一)实施主体
厅农机化处
(二)工作流程
1. 制定指标。补贴工作组根据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方案,细化我省考核指标,经厅农机化处研究后,上报厅效能办。
2. 跟踪督导。补贴工作组及时跟踪掌握各地开展情况,加强对各地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各地存在问题提出督促整改要求。
3. 考评考核。补贴工作组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经厅农机化处研究后,将考评结果上报厅效能办。
4.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作为全省农业系统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风险及防控措施
主要风险有:考评指标针对性不强、不够合理科学,考核过程不规范,考核结果不客观。主要防控措施如下:
1. 合理制定指标。以当年度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为依据,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制定考评指标,考评指标尽量做到可量化、可考核。
2. 严格考核程序。严格按照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评分标准开展考核工作,各考评指标的佐证数据尽量从统计数据、补贴管理系统中获取。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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