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管理员日期:2018-01-2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18〕1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站、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17〕1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各地上报2018年中央补贴资金需求、近年资金使用情况及农业生产规模等因素,现下达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53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预算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017年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结转2018年使用;2017年补贴资金不足的,可使用2018年补贴资金。

  附件:

  1.福建省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xls

  2.福建省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任务分配(绩效目标)表.xls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pdf版本:闽财农指〔2018〕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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