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潜江市:圆满完成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


来源/作者:柴克蓉  管理员日期:2018-01-0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湖北省潜江市:圆满完成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

  12月25日,随着潜江市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686.105万元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打卡到户,该市农机局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

  据悉,省农机局安排潜江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2231万元,2016年结余资金184.386万元,共计补贴资金为2415.386万元,目前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市前二批使用补贴资金1729.133万元,补贴机具1100台,已分别于8月中旬和11月上旬完成机具核实和补贴款的发放工作。第三批补贴机具共625台,补贴资金686.105万元,于12月25日完成补贴款的发放工作。

  为加快实施进度,潜江农机局做到早宣传、早启动、早动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在确保规范操作的基础上,该局重点加强了机具的入户核实工作。为尽快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到购机者手中,潜江农机局积极与该市财政局加强沟通联系,安排各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与财管所共同成立核查组,对购买的所有补贴机具入户核查。要求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永久铭牌”,并遵守以下操作流程。一是核验材料是否齐备、合规;确认购机者是否为本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购机具是否与其经营范围、生产规模相适应等。二是核验所购机具的外观、铭牌、发动机号、出厂编号及购机发票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信息是否一致。资料及机具核验合格后,核验人员在机具上喷印补贴标识,并拍摄人机合影照片。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验人员要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写明核验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通过入户核查,对符合结算条件的补贴机具迅速进行结算。

  截至12月25日,该市财政部门已将2415.386万元补贴资金分三批全额拨付到购机者申报补贴时所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央补贴资金结算比例达到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任务。

添加人:网站管理员 内容审核:网站管理员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