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旧农机报废新政体现五大变化


来源/作者:浙江农业农村厅  日期:2020-09-2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浙江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出台,我省老旧农机具报废政策有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拓宽补贴范围。与原中央报废更新政策相比,补贴范围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2类拓宽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7大类机具。

明确补贴标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标准参照农业农村部规定,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5大类机具,按照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类别和标准额度的30%确定报废部分补贴额,并与购机补贴政策同步调整。

降低报废补贴门槛。新政策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数量不同的农机,或者只报废不购买农机具,也可享受报废部分补贴,降低了农民补贴受惠准入门槛。

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对购置补贴或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无需提供权属证明,其它机具提供购机发票或出具农机来历承诺书即可申请办理。同时在购机补贴系统APP上增加报废补贴模块,为农民提供网上办理渠道,并鼓励回收企业上门服务。

衔接省补政策。明确农民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只能享受省级或中央补贴政策,对补贴标准不一致的,就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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