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结构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品种品质结构已经不适应市场和产业深度发展需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根据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的安排,调研组深入黑龙江省肇州县就农业结构调整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肇州县积极稳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但在结构调整过程中也存在着农民调整意愿不强、调整后部分规模经营主体风险加大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肇州县农业结构调整基本情况
肇州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是典型的农业县,全县耕地面积223万亩,玉米常年种植面积在200万亩以上,种植结构较为单一。面对国家玉米收储制度的改革变化,玉米阶段性、结构性供过于求带来价格下跌的问题,肇州县按照种植业“压玉米、扩经作、增饲料”的工作思路,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变“让我调”为“我要调”,以市场为导向,确保调整后农民种植的农产品能够卖得出、卖得好。2016年,种植玉米177.8万亩,调减31.3万亩,调减比例15%;杂粮、杂豆等其他粮食作物10.7万亩,调增7.4万亩;经济作物23.8万亩,调增12.9万亩;苜蓿、青贮玉米等11.5万亩,调增11万亩。
二、肇州县农业结构调整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明晰思路,适应结构调整新形势 一是政策宣传。肇州县通过召开会议、电视台报道、发放宣传单、致农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国家对玉米收储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心知肚明,及时转变农民“等要靠”的传统思维,树立主动调整意识。二是算账对比。肇州县发放部分农作物亩投入产出效益手册,比如,棚室小菇娘亩效益10134元,香瓜套种白菜亩效益8385元,大蒜套种白菜亩效益2311元,烤烟亩效益1234元,谷子亩效益884元,亩效益均远远高于玉米,通过算账对比,让农民在调什么上有思路、有出路。三是典型引路。肇州县总结了一批近几年结构调整上的好典型,印发《肇州县结构调整典型17例》2000册,播放结构调整典型电视节目24期,通过典型引路,让农民在调什么上有“例”可靠。
2.依托龙头企业,订单生产,探索结构调整新模式 肇州县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运行机制,通过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依托企业发展合作社,依托企业带动农户实现订单生产。如在老街基、托古食品、谷源香、禾鑫农产品等企业带动下,今年全县杂粮杂豆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其中,大庆老街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实现订单种植杂粮、杂豆等特色产品面积3.5万亩,年销售量500吨,年销售额1601万元;黑龙江托古食品有限公司通过订单生产,发展谷子基地2.7万亩。目前,全县共有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6家,订单农业面积达到17万亩,订单金额达到4亿元。
3.延长产业链条,提高效益,培育结构调整新动力 肇州县依托六和饲料、百森食品、托古食品、哈尔滨烟叶公司、绿庆州等企业,围绕玉米、杂粮、烤烟、果蔬、汉麻等5种农作物,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如锦之源汉麻种植合作社种植汉麻8200亩,销售原茎亩均纯效益1022元,通过建立纤维加工生产线,用原茎生产长麻纤维和二粗,每亩可再提高附加值400元;黑龙江托古食品有限公司针对不同需求,研制出月子米、小米面条等小米系列产品,谷子价值提高3~4倍。
4.实施品牌战略,辐射带动,促进结构调整落实处 肇州县结合各乡镇优势和特色,注册了“老街基”系列农产品、“托古”小米、“庆州新福”香瓜等商标,培育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目前,全县“三品”标识总数已达到97个,托古小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其中,省级著名商标9个,绿色食品标识认证面积6.8万亩,无公害标识认证面积150.7万亩。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带动瓜菜、小菇娘、大葱、大蒜等特色产业发展,2016年,新增谷子、绿豆等杂粮、杂豆面积8万亩,达到11万亩;新增大蒜、瓜菜等经济作物13万亩,达到24万亩;新增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饲料作物11万亩,达到12万亩。
三、肇州县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对参与种植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不高 调查发现,农民已养成了种玉米习惯,肇州县玉米种植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种植玉米简单、省时省力,而且效益比种大豆高。按照目前种植水平,每亩玉米产量1600斤左右,如果玉米价格持续下滑到0.6元/斤,仍可收入960元,亩效益160元,而每亩大豆产量在280斤左右,按大豆目标价格2.4元/斤计算,收入672元,亩效益72元,但现实中,虽然大豆目标价格确定为2.4元/斤,实际上兑现滞后和效果打折,2014年豆农售价普遍在1.7元/斤~1.8元/斤,实际补贴才0.24元/斤,2015年6月才兑现,豆农实际种植大豆没有收益。这使得不少农户一方面对今年大豆补贴政策能否真正落地及补贴多少没有底,另一方面,还对国家给予玉米种植收入补贴存在期待,部分农民仍处于观望之中。
2.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 调查发现,一是玉米种植规模持续扩大的惯性存在,农民在玉米播种、收获、烘干、存贮机械设备设施方面资金投入较大,玉米种植面积的调减,对一些地区而言,属于“急转弯”,转产其他作物导致部分机具不适用,机具改造费用投入高,部分设施如烘干塔等利用率降低,购置和改造机具资金匮乏。二是由于种植作物品种、施药方法等原因,调整其它作物受到限制。如肇东市部分地区种植玉米施用含草甘膦成份的除草剂,如果改种大豆等阔叶品种作物,需要通过轮作其它作物养地2~3年。三是如果调整种植其它作物,因种植经验和机具配套不足,产量、品质难以得到保证,销价、销路等也存在不确定因素。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不强 农业生产面临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规模程度越高,风险越大。以种植玉米为例,亩均投入在800元左右,受玉米收储政策和价格影响,即使玉米潮粮价格跌到五毛,种植者仍可基本保本;结构调整后以香瓜套种白菜为例,亩均投入在4600元左右,正常年份虽可有7000~8000元收入,但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市场销售问题,新型经营主体将损失惨重。
四、措施建议
1.研究确保农民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不减收的政策措施 国家在研究价补分离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玉米收储政策调整后给农民收入带来的影响,合理确定补贴额,避免农民种植收入下降比例过大,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要及早公布收储和补贴政策,让农民做到心中有数。
2.进一步加强示范引导 在玉米调减幅度较大地区,建立种植试验示范区,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重点加强对优质高效安全的品种种植技术以及轮作、套种、施肥施药等技术体系的研究示范。同时,利用试验示范区,加大对种植能手、农艺指导人员的培养力度,给农民提供实用技术服务。
3.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黑龙江的实践证明,规模经营对提高农业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结构调整,规模经营主体也是主导力量。但规模大经营主体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相应也增大。调研中,这次玉米价格政策调整,对规模大的新型经营主体的影响明显大于规模小的经营主体。建议继续总结经验,加大改革和支持力度,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
4.进一步推进三产融合 着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打造绿色有机食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价值,推进由“种得好”向“销的好”转变,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机结合;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探索“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多种农产品营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