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来源/作者:   日期:2018-12-0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业务,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我部对《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拖拉机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整合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机发〔2018〕2号-1.ceb

            农机发〔2018〕2号-2.ceb


   

  农业部

  2018年2月5日

   

添加人:中国农机推广网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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