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海淀区农业执法大队,海淀区农业农村局法制科及社会管理科工作人员共同对温泉镇太舟坞村小麦田正在进行小麦收割的一台联合收割机进行农机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联合收割机的过程中发现,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未随身携带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执法人员令其停止后续作业,并对其进行了当场处罚。执法人员教育该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在作业中一定要携带操作证件,安全合规驾驶,注意人身安全。
海淀区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小麦地的负责人发放了农机安全宣传画册以及秸秆禁烧等宣传材料20余份,告知负责人,所有小麦秸秆一定不可以焚烧,要注意防火安全,经负责人介绍说所有的小麦秸秆直接经收割机粉碎后还田再利用,不会进行秸秆焚烧。农业农村局社会管理科安全员也告知负责人要注意消防安全,并发放了宣传品。
执法人员强调所有参加小麦收割的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佩戴好口罩,防止疫情的传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