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市农业农村局致全市农机驾驶员、操作员的一封信


来源/作者:贵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日期:2021-06-0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广大农机驾驶员/操作员朋友:

您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当前,农业机械渗入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农业产业链条的广泛领域,机械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意愿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同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给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您树牢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农业机械,务必做到“三遵守”“四必须”“五不得”。

“三遵守”: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律农机手;二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驾驶操作和农机维护各项技能,确保农业机械始终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做一名懂维修、会保养的技术农机手;三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全力化解农机安全风险隐患,做一名时时想安全、处处重安全的安全农机手。

“四必须”:一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必须申请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二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申请参加农业机械化学校培训,经考核合格,依法取得驾驶员证;三是已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每年1次的安全技术检验;四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必须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审验换证。

“五不得”:一是不得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从事客运和超载运输;二是不得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是不得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是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号牌和行驶证;五是不得在饮酒或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

如果您要投入使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还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或者您要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但还未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件,请及时到所在区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服务。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农机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做出积极贡献!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

政策咨询:铜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站)    0856-5203080

投诉举报:铜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856-5260439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日


添加人:李彦臻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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