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0〕3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修理工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管〔2020〕17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积极筹备并组织实施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修理工江苏省选拔赛有关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选拔赛基本情况
为积极备战全国大赛,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0年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修理工江苏省选拔赛实施方案》,启动我省选拔赛工作。选拔赛被列为江苏省级一类竞赛,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办,江苏省农机化服务站承办,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协办。
(一)选拔赛内容设置。
按照《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设置,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20%,操作技能竞赛占总成绩的80%。
理论知识考试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等,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和新技术。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
操作技能竞赛包括:拖拉机作业(出车)前的技术维护、拖拉机底盘检查与修理、拖拉机电气检查与修理、拖拉机柴油机电控系统检查与修理、拖拉机液压系统检查与调整、全喂入联合收割机传动部分检查与修理、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割台部分检查与修理、发动机电气总成检测(启动电机、发电机)、零件检测与鉴定(齿轮和齿轮轴、气缸活塞)等。竞赛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形式进行,选手按分组及抽签顺序参加。
(二)选拔赛奖项设置。
1、获得第1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对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获得前6名的选手,由省农业农村厅授予“江苏省农业技术能手”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
3、获得前3名的选手,如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获得第7-15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
5、团体成绩前5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优秀团体奖”奖牌。
6、对主要承担比赛工作的协办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牌。
7、对参加省级选拔赛的所有选手,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参赛证书。
(三)选拔赛时序安排。
1、各设区市于8月10日前完成市级选拔工作,确定2名参赛选手,组队集训并参加省级选拔赛。每个设区市由1名领队(兼技术指导)和2名选手组成市级代表队。
2、8月14日至16日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句容)举办江苏省选拔赛。
3、8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组织省代表队选手分阶段进行集训,并参加全国农机修理工技能竞赛决赛。
二、选拔赛筹备情况
为确保选拔赛活动顺利实施,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多次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和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筹备选拔赛各项工作。一是及时印发选拔赛实施方案和通知,成立选拔赛组委会,明确参赛对象、竞赛内容和奖励办法等事项;二是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组织专家制定选拔赛技术文件,多次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考察竞赛场地,落实竞赛机具、工量具、仪器设备及有关技术服务等;三是全力做好赛务保障工作,多次赴句容落实竞赛接待酒店和疫情防控等事项。
三、选拔集训开展情况
8月14日至16日,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修理工江苏省选拔赛,来自全省13个设区市的26名参赛选手参加了选拔赛。竞赛前进行了选手培训、熟悉场地和各工位比赛内容。召开了领队会议,通报了竞赛组织情况、竞赛流程和注意事项,提出竞赛的具体要求。进行了理论考试,分9轮分别参加了9个项目技能竞赛。经过激烈的竞赛角逐,最终选出3名选手参加省级集训并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决赛。选拔赛期间,邀请了《农民日报》、《新华网》、《交汇点》、《江苏经济报》、《江苏农机化》、省农业宣传教育与文化体育中心和省农机信息中心等媒体单位进行广泛报道,扩大了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选拔赛结束后,制作了竞赛集锦,进一步进行宣传。
8月19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三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修理工江苏选手集训的通知》,组织选手开展集训。10月中旬,将组织选手参加全国农机修理工技能竞赛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