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19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验收办法》,晋中市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成立以市局副局长郭志勇为组长,推广科、计财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验收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实施成效,在保证疫情防控前提下,市项目验收组对太谷县、和顺县、榆社县2019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分别进行验收,验收组详细核对项目实施管理资料、资金支出凭证,实地查验项目购置机具、机库棚建设、标志牌建设情况,重点对项目实施成效印证资料进行查阅、了解。经市项目验收组验收,太谷县、和顺县、榆社县2019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资料完善、购置机具符合实施方案要求、资金支出合规、相关凭证齐全,准予通过验收。
通过项目示范引领,2019年全市农机化综合水平达77.4%,较2018年提升0.7个百分点,各示范县县域、示范区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大幅提升。通过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全市建设农机化综合示范乡5个,建设农机化示范村9个。
2019年晋中市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共计280万元,带动项目承担合作社自筹66.38万元,项目实施依托于各县有装备、有意愿、有情怀、有能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将相对分散的土地、机具在作物实际生产过程中集中起来,统一品种、统一作业、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更有利于农机和农艺的融合,大力促进了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也促进了当地土地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实现了合作社与农机部门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