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区有效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工作


来源/作者:农机推广中心    张杰日期:2020-12-02【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积极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海门区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技术培训、做好宣传指导、完善核查机制、落实监督责任。2020年夏季三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3.2万亩,还田率达86%,其中犁耕深翻还田面积3.2万亩;提前对秋季水稻犁耕深翻还田工作进行了布置,技术培训到位,同步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确保完成8万亩试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

建立由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为切实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和促进秸秆资源有效利用等相关环节,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海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技术路线、补助标准和操作流程,目标分解到区镇,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大技术培训和宣传力度

组织各区镇农机管理员、各村农机协管员、农机服务组织以及农机大户抓住农闲时期,对最新政策、技术路线、新型农机装备等进行分层培训和指导;在“春耕备耕”、“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做好服务。重点培训今年开展犁耕深翻还田的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让他们深刻掌握省还田资金补助政策、操作程序、还田标准,推进我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顺利进行。

三、完善第三方核查机制

6月通过招投标形式与第三方签订核查协议,并对第三方核查程序和内容进行培训。8月中旬至9月中旬,第三方对各区镇秸秆还田作业情况进行现场动态核查,并保存核查台账和影像资料。

四、健全监督网络

建立领导责任制、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项目申报验收办法,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方评估核查机制并核查结果进行区、区镇两级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


添加人:张耘祎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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