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以来,巫山农业执法支队把护航春耕春播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执法“春雷行动”,采用“慧执法”72次,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开展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执法。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监管,重点加强两杂种子,禁限用农药、灭生性除草剂,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的管理。检查经营门店77家次,现场督促整改12家次,执法监督抽样春季重要种子玉米和水稻16批次,植物检疫4批次27200株。
二是开展动物春季防疫执法。强化检疫执法,重点对不依法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疫病监测和动物调运,不依法建立养殖档案(包括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和落实防疫措施,乱抛乱弃和收购贩卖病死畜禽等开展打击。开展屠宰检疫执法8次,产地检疫生猪1.7万头,禽类1.9万只;调入生猪10车次242头,调入活禽19车次1.6万只;屠宰检疫生猪5198头、禽类2.4万只。强化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开展2次全面大巡查,抽查经营户46家次,现场整改5家次。
三是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对农机使用和农机维修中存在的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未按规定年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农机作业场所未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重点查处农业机械使用企业),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清理报废变型拖拉机19台,全县变型拖拉机由去年底的27台下降到8台,变型拖拉机整治进入“清零”阶段。
四是同步开展长江禁捕宣传和执法。始终把长江禁捕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开展禁捕水域巡查和打击,同步宣传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重点打击禁渔打非断链方面的各类非法捕捞(含垂钓)、非法制售禁用渔具、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开展巡航检查22次,巡航里程1400公里,清理陈旧网具4幅,印发禁渔区传单3000份,张贴标语105条,检查餐饮门店22家次。
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针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蔬菜、水果生产。主要查处未建立生产记录或不按规定保存生产记录、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违法行为。检查生产企业21家次,督促现场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