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县坚持“四四”应急处置机制助力秸秆禁烧


来源/作者: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日期:2021-07-0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在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认真总结往年禁烧工作经验,制定出台了《郯城县秸秆焚烧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完善了县、乡镇、社区、村居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禁烧监管责任体系,依靠市铁塔公司铁塔天眼监测平台,“全覆盖、全天候、全时段、零死角”监测和推送全县火情信息,构建了“预防为主、发现及时、反应快速、处置到位”的秸秆禁烧应急处置机制,为及时掌控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动态、迅速有效处置秸秆焚烧火情提供了保障。截至目前,全县成立应急处置分队15支,配备消防或洒水车18台,手持式风力灭火机150台,复耕机械30余台套。

  一是划分四级火情。将火情按照火点数量或过火面积分为四级火情,即零星火情、一般火情、重大火情、特大火情,为禁烧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判断火情并做出相应的处置方案提供了依据。

  二是落实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建立县、乡镇、社区、村四级网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社区干部、村干部“包乡镇、包村、包户、包路段”和“定人员、定地块、定责任、定奖惩”制度,做到了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24小时不间断。

  三是建立四级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火情级别不同,实行村、社区、乡镇、县级四级应急响应机制,即零星火情为四级响应,村网格长在15分钟内到达火点并处置;一般火情为三级响应,乡镇、社区网格长在30分钟内到达火点并处置;重大火情为二级响应,乡镇网格长或党委主要领导在30分钟内到达火点并处置;特大火情为一级响应,县级网格长或副网格长在1小时内到达火点,并会同其他三级网格长进行处置。一方面保证了发现火情后相应级别的责任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火情,另一方面实现了人力、物力、车辆、灭火设施、复耕机械的有效合理利用,避免了资源浪费。

  四是成立四级应急救援队伍。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了县级应急救援队;每个乡镇建立了专业的禁烧应急处置分队,并配备了1台消防或洒水车辆、2台收获机械、2台旋耕复耕机械和部分手持式风力灭火机,做到了随时调用;社区和村也分别成立了秸秆禁烧巡查处置队伍,至少配备了1辆秸秆禁烧巡查处置车辆,随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保证了人员、机械的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处置,推动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夏期间全县未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火情。

 


添加人:汪岩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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