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和龙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对龙城镇开展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抽样检查


来源/作者:和龙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日期:2021-07-2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吉林省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6号)和《和龙市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和农联字〔2021〕1号)文件精神,近期,和龙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对龙城镇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抽检方式和抽检面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主要查验保护性耕作档案建立、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免(少)耕播种作业等情况。抽检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30%。作业量大和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必须查验。同时向种植经营者、农机作业者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政府扶持政策等宣传力度,促进技术规范应用。

添加人:于海洋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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