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机监理简报——第8期


来源/作者: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吴利苹日期:2021-03-0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全省2月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联合制定全国变型拖拉机清零时间表

 

全省2月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截止2021年2月28日, 全省在管变拖数量为52186台,2021年2月份公告注销的变拖数量为2069台,3月份达到规定报废期限的变拖数量为3738台,请各地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注销。

1.各市在管变拖数量分别为(按数量多少排序):合肥市8912台、蚌埠市5051台、淮北市5089台、宿州市4807台、六安市4467台、滁州市3861台、安庆市3748台、阜阳市3697台、黄山市3548台、淮南市2536台、宣城市2157台、池州市1385台、芜湖市956台、马鞍山市752台、亳州市672台、铜陵市548台。

2.2021年2月份各市公告注销的变拖数量分别为(按数量多少排序):蚌埠市580台、合肥市512台、阜阳311台、滁州市171台、黄山市138台、宿州市100台、安庆市67台、宣城市58台、亳州市40台、淮北市24台、马鞍山市19台、池州市14台、淮南市12台、芜湖市12台、六安市10台、铜陵市1台。

3.2021年3月份各市已经达到规定报废期限的变拖数量分别为(按数量多少排序):阜阳市600台、滁州市528台、安庆市443台、蚌埠市386台、六安市353台、淮北市268台、淮南市214台、合肥市179台、宣城市176台、黄山市116台、马鞍山市99台、宿州市98台、芜湖市75台、铜陵市73台、池州市65台、亳州市65台。 

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联合制定全国变型拖拉机清零时间表

 2021年2月2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1·08”、海南省东方市“1·12”和四川省金堂县“1·28”事故教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逐步建立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退出机制,2022年底前停止注册登记。同时,对全国“变拖”报废清零工作列出具体时间表,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多方争取政策加大报废力度,严格做到期满报废,确保2025年全部清零。

 

添加人:杨业鹏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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