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1〕42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农明电〔2021〕67号)要求,从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进度,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事故应急处置和报送等方面,采取县级全面自查、市级重点抽查和省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生产管理处、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成立督导组,于7月6日至9日赴阜新市、铁岭市、营口市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立即依法依规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层层督导态势,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