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推(养)函〔202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中心、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4号)(以下称“两个意见”)的有关部署,完成“十四五”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各项目标任务,总站对标对表两个意见,拟定了加快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措施细化表(附件1、2,以下称“细化表”)。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就2020年及“十四五”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细化目标措施与我站对接,填报细化表(附件3、4)以及需总站支持协调或合作开展的工作建议意见。细化表和工作建议意见请于6月30日前反馈总站养殖机械处,联系人:周小燕,电话:010-59199032,13661247228,电子邮箱:moajdz@126.com。
附件1总站加快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细化措施表.pdf
附件2总站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细化措施表.pdf
附件3加快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措施细化表(空白).docx
附件4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措施细化表(空白).docx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