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接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细化措施的函


来源/作者:总站养殖机械处  日期:2021-05-2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机鉴推(养)函〔202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中心、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推广总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4号)(以下称“两个意见”)的有关部署,完成“十四五”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各项目标任务,总站对标对表两个意见,拟定了加快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措施细化表(附件1、2,以下称“细化表”)。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就2020年及“十四五”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细化目标措施与我站对接,填报细化表(附件3、4)以及需总站支持协调或合作开展的工作建议意见。细化表和工作建议意见请于6月30日前反馈总站养殖机械处,联系人:周小燕,电话:010-59199032,13661247228,电子邮箱:moajdz@126.com

   

附件1总站加快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细化措施表.pdf

附件2总站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细化措施表.pdf

附件3加快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措施细化表(空白).docx

附件4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推广和试验鉴定工作目标措施细化表(空白).docx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5月24日

  

添加人:朗月 内容审核:朗月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