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办〔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农业农村部绩效管理办法、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2018年度农业农村部继续就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11项专项工作开展延伸绩效管理。现将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11)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农业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主要有以下新变化:一是增加项目。增设“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延伸绩效管理。二是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专项由上年10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到18个,“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由上年12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到28个。三是扩大结果通报范围。为了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及鞭策效果,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的公开透明度,从2018年开始,对专项延伸绩效全部参与单位的评估结果进行发文通报,对于总分增加、名次提升或者工作进步明显的单位,也一并予以通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对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深度调整:待明年省级机构改革到位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设立新的项目;根据东西部地区不同的基础条件,制定差异化的评估标准;全面总结近年来绩效管理实践经验,修订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各项绩效目标,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成好农业农村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3.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4.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5.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落实农业投资项目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6.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落实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7.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8.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9.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促进农业对外合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10.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强化渔业绿色发展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11.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依据农业农村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评估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形成农业农村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二)评估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明确评估标准,并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实施范围
2018年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包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两项,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范围内实施,被评估单位以下简称各省(自治区、市、总局、兵团)项目主管部门。
三、组织机构
2018年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由农业农村部计财司牵头,农机化司和科教司具体负责实施。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计财司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别由农机化司和科教司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计财司农业补贴处、农机化司和科教司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具体指导和组织各地做好2018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指标体系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延伸绩效管理,主要工作流程包括:省级自评、专家初审、沟通协商、专家复审、实地考核和总结报送。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规章制度、重点工作、资金管理等内容,并设立附加分和优秀等次否决项(详见附件1—1)。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
建立部省联动、全程实施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任务进展情况调度、工作监督和绩效考评,提升政策实施成效,强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依据下达各省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成效、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实效等为主要考核标准,制定《农业农村部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附件1—2)。结合省域发展差异、扶贫工作等实际情况,通过线上考评与线下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会商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等方式,对2018年农技推广补助政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绩效管理。加大现场考评力度,增加现场得分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自评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被评估单位逐项对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连同证明材料上传至信息系统。
2.复核阶段。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由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农机化司分别组织对被评估单位自评分数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复核方式主要以资料核实与实地抽查为主。若缺少证明材料,被评估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
3.总结阶段。2019年4月21日至2019年4月25日,由农业农村部计财司将综合评价分数、评估等次建议及工作总结等报农业农村部绩效办。自4月26日起,农业农村部绩效办汇总撰写2018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年终评估情况报告,提交农业农村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领导审定。
六、结果运用
(一)通报结果
在2019年年中召开的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上,对2018年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二)综合运用
我部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省(自治区、市、总局、兵团)项目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将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七、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省(自治区、市、总局、兵团)项目主管部门要专门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部绩效指标扎实有序完成。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市、总局、兵团)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效力、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59193310
传真:010-59192876
邮箱:njhcy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付长亮
电话:(010)59192911
传真:(010)59193003
邮箱:kjstgch@163.com
附件: 1—1.农业农村部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1—2.农业农村部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