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总站〔202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补上农机化发展“一大一小”短板,遴选推荐一批丘陵山区相对适用的农业机械。经研究,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定于近期联合组织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农业机械遴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遴选推荐面向农机生产企业研制的适用于丘陵山区的粮食作物、油料作物、蔬菜生产的耕、种、管、收及初加工等环节的中小型农业机械(详见附件1)。
二、参与条件
(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二)在丘陵山区农业生产中实际应用的产品;
(三)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生产企业应经营正常,5年内未出现违规情形。
三、申请材料
(一)丘陵山区适用农业机械遴选推荐活动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
(二)产品照片(正面和侧面照片,能清晰反映结构,照片不小于2M);
(三)作业视频(如有,能够全面反映产品的实际作业效果,视频时间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M)。
四、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生产企业自愿向所在省(区、市)农机鉴定、推广部门申报。
(二)各省推荐。由生产企业所在省(区、市)农机鉴定、推广部门组织推荐;
(三)行业评审。收集汇总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
(四)结果发布。评审结果在行业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后发布遴选推荐结果。
五、有关要求
请有关省(区、市)农机鉴定、推广部门组织省(区、市)内有关企业申报,并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发送至camafzb@126.com。推荐材料包括:
(一)丘陵山区适用农业机械遴选推荐活动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
(二)丘陵山区适用农业机械遴选推荐活动申请表(扫描件);
(三)产品照片(命名规则企业名称+产品型号);
(四)作业视频(如有,命名规则企业名称+产品型号)。
六、注意事项
本次遴选推荐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成果应用
对外公布遴选推荐出的丘陵山区适用农业机械,为丘陵山区农户和农机化管理部门提供参考。
八、联系方式
总站联系人:刘声春,手机号码:15810557828。
协会联系人:耿楷敏,手机号码:13718379755。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2022年 2 月 21 日